关于做好寒假期间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
各院系、各部门、附中:
为做好寒假期间校园安全保卫工作,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1.层层落实工作责任。按照网格化属地管理原则,落实基层单位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制。楼长单位承担责任区域安全管理责任,主要领导是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负责把安全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、具体人。
2.排查安全隐患。放假前,各单位自查自改安全隐患。排查电气线路老化,违规用火、用电、用油、用气,私接乱接电线,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,违规使用液化气罐,非吸烟区吸烟,违规为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等问题。
3.安全教育。学生离、返校前,通过“班会、微博、微信、宣传栏”等途径开展疫情防控、治安、交通、防校园贷、防传销、防诈骗、兼职安全、出行安全等安全教育。
4.校园综合防控。严格大门、楼门管理,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和楼宇;加强车辆出入、停放管理,确保校园交通安全;加强校园公共部位、楼宇内部治安巡视,发现问题及时处置、报告。校园及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
根据实际情况,自行安排元旦、春节假期值班,定期巡视检查责任区域情况;假期不使用的场所,断水、断电、关窗、锁门,重点区域贴封条,确保安全。
保卫部24小时值班室,地点:行政楼109,电话:64887426;监控室24小时值班,地点:教学楼B2,电话:64887428。
亚运村派出所:64912192,消防报警:119,交通:122,医疗:120,治安:110。
党委保卫部(处)
2021年1月8日